本报3月20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高杜娟 张海涛 记者王璐)3月18日,因交通肇事逃逸被通缉的杨某来到临沂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投案自首,这一天距离案发已整整7个月。“终于不用再担惊受怕了,7个月我没睡过一个好觉。”投案后的杨某如释重负。
2010年8月18日15时50分,在滨河西路与清河北路交会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头部流血昏迷不醒,肇事车逃逸。
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肇事处理科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并在周围进行摸排走访。根据一名目击者提供的线索,民警综合分析认为,鲁Q1397R号两轮摩托车具有重大肇事嫌疑。当民警驱车赶到杨某工作单位时,发现杨某在事发后不久就辞职了。民警又来到杨某家中耐心地做其家属工作,其家属终于承认鲁Q1397R号两轮摩托车是肇事车,肇事者就是车主杨某。其家人告诉民警,杨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在事发当天就逃往外地。
2010年9月6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杨某的犯罪信息上传至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网,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追逃。2011年3月17日,民警又去其家中时,发现杨某有回家的迹象,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迫使杨某于3月18日到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投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