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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收10%用电损耗费惹质疑
物业:小区公共用电量过高
  • 2011年03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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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0日热线消息(记者 胡跃东)罗庄区怡景天鹅湖小区在收取电费时,向居民加收用电额10%的损耗费,居民认为这项收费过高。而小区物业称,小区公用照明的费用很高,征收用电损耗费是为了弥补这部分的电费。

    18日,该小区居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社区热线,称小区在收取电费时,加收10%的用电损耗费,小区居民对此很不满,认为物业在乱收费。

    “我上个月一共用了50块钱的电费,交电费的时候物业要让我多交5元的用电损耗费,要是我用500元的电费,那岂不是光用电损耗就要交50元?这是不是有点太高了。”李先生说,小区其他居民也对此表示异议。

    记者随后与该小区物业的赵经理取得联系。赵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的电费是电力公司委托其收取的,收取10%的用电损耗费主要是因为该小区公共用电量过高。“我们小区是个新小区,在公共照明方面做的比较好,而且园林灯、绿化灯、商铺照明用的都是射灯,这些灯的耗电量都比较大。此外,小区用水二次加压也需要用电。”据赵经理介绍,该小区公共照明用电量已经达到1万多度。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当地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据介绍,像怡景天鹅湖这种居民不直接向电力公司交纳电费的小区,物业部门在代收电费时,可以加收一定额度的用电损耗费,但要根据小区实际的公共用电额适度收取。如果小区居民认为收取的损耗费过高,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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