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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抬高食盐价格可举报
  • 2011年03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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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市区众多超市食盐货架成空架子。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17日,聊城各县市区出现市民抢购食盐现象后,市物价局紧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深入各大超市、食盐零售点检查,并表示如发现擅自抬高食盐价格,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17日,聊城出现市民扎堆抢购食盐现象后,市物价局立即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深入市区的各大超市、商场、小商店及食盐批发零售点,检查是否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以及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行为。

    市物价局价格科韩科长告诉记者,聊城市的食盐价格执行省统一定价。2005年,省物价局将500克复合膜包装的粉盐价格调整为1.2元后,一直没有出台新的食盐价格政策。

    在《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食盐价格管理确保食盐市场供应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确保普通食盐市场供应,不得断档脱销,否则按变相涨价论处。通知还规定,物价部门应依法查处普通食盐断档以及擅自抬高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韩科长介绍,17日16时,省物价局发布了一条关于监管食盐价格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对食盐、含碘食品及口罩、消毒液等一些防护用品价格,实施跟踪监测,重点监测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等零售企业,监测情况每日报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物价局已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启动价格监测应急预案,并落实12358举报电话值班人员,确保举报电话有人值守。今后如发现有私自抬高食盐价格的行为,市民可拨打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举报。本报记者杨淑君 凌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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