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记者于潇潇)潍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现“大瘦身”,21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潍坊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4件,占文件总数的49.5%。
据悉,本次文件清理历时8个月,纳入清理范围的是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发布的、未明确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包括以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314件。经过部门自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意见反馈、政府审议等步骤,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适应,或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或不符合当前形势发展要求、宣布废止后不影响当前行政管理的31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影响规范性文件实际操作的33件文件进行修订。
通过对现行的70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潍坊确定《潍坊市市区水源地管理办法》等35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冠以“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潍坊市机场净空保护暂行规定》等3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潍坊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3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