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东洁 张伟尧)对购买的家具不满意想退货,可商家以赠品丢失为由,非要消费者掏600元补偿费。21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遇到的窝心事。
据张先生介绍,2月中旬他在某商场花3000余元定购了一套家具。交款后商家赠给他两个枕头,回家拆开一看,他感觉填充物发黑且手感不好,便将两个枕头丢进了垃圾桶。几天后,商家将家具送货上门,张先生感觉货品与自己期望中的标准相距甚远,便提出退货。商家答应得很痛快,但提出要返还赠品,这下可难住了张先生。商家随后表示,两只枕头要600元。张先生认为不合理,便向消协求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反复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将600元降为300元,张先生对此表示接受。消协人员提醒说,赠品也是商品,消费者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赠品的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不要轻易将赠品丢弃或转赠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