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21日讯(记者 李璇)21日,本报以《70户居民停水一周》为题,报道了湖北小区8号楼一处供水管道破损,导致该楼70户居民家停水一周。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供水管道破损严重,只能更换新管道,但小区没有维修基金,费用应由住户平摊。
居民刘女士说,物业找到了管道破损处,却一直没有修好,并让该楼居民每家交100元,用于更换新管道,还说要每5户安装一块新水表。“供水管道在居民楼外的公共区域,应该由小区物业承担,而每户居民家都有水表,没必要再安装。”
小区物业侯经理说,该小区已建成十几年,供水管道总体年久老化,小区其他居民楼有的已开始更换改造。“供水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维修需动用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但由于该小区建设早,居民没有交纳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如果由物业承担,加上专业人员的施工费用,我们根本承担不起。”
“本来打算先修上8号楼的漏水管道,给居民暂时供上水,但管道上有多处漏水点,根本不能修,只能更换和改造新管道,需要每户居民均摊100元维修费。”侯经理说,现在住户意见不统一,多数不接受每户均摊100元,也已和楼长协商,争取尽快更换改造管道,恢复正常用水。
对于每5户安装一块水表,侯经理说,现在小区每天水耗400多方,每个月光水耗费用物业就得赔1万多块钱,而5户安装一个水表只是对偷水行为进行限制。
市住建委房管科工作人员说,像湖北小区这样建成较早的老小区,如果没有交纳公共维修基金,可以补交,而现在急需更换供水管道,费用只能由住户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