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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正式介入
购房者多了投诉渠道
  • 2011年03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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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3月22日电 对于发改委“明码标价”的商品房销售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正式将物价部门纳入了房地产调控监管机构的阵营当中,对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过具体效果如何仍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和执行情况。

    热销假象或避免

    对普通购房者而言,购买商品房时重要的价格参考多是楼盘成交均价。不过开发商公布的“均价”或是开盘时的“起价”往往与实际签约时不同———通过“捂盘”等方式,开发商可以人为制造销售紧张的气氛,借机涨价,从而使得购房人的实际购买价格大大超过宣传时的“均价”和“起价”。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说,“一套一标价可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或者‘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

    多增一个部门

    上海易居房地产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由于规定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这意味着除了住建部门、土地部门、房管部门之外,地方物价管理部门将正式介入到房地产调控当中。

    在杨红旭看来,物价部门参与房屋价格的监管,从管理机制上讲扩大了管理的纵深和条线,是房屋销售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在与开发企业发生价格上的纠纷时,又多了一条投诉的渠道。”杨红旭说。

    物价监管难度大

    ?“物价部门对于什么是商品房交易的‘合理价位’并不专业,需要房管部门在审核项目预售许可证及网上备案售价时对项目报告进行核准。”杨红旭表示,新的政策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需要物价和房管部门的配合,也需要物价部门探索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的方式和方法,因为“全国的售楼处实在是太多了,监管难度本身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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