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兵 摄
本报3月22日讯(记者 赵伟 通讯员 宋振飞 赵军) 《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自3月1日正式实施已经有三周时间了,许多市民还不清楚详细的法律规定,依然随意在店铺门前设置电子灯箱、在墙上张贴宣传广告。针对此种情况,22日,百姓城管西市场服务队和槐荫区执法局一起开展了送法上门活动。??22日,槐荫区执法局西市场中队、直属二中队与百姓城管西市场服务队一起,对纬十路临街店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经营业户实施送法上门。??执法人员和百姓城管一起向经营业户详细解释了新规中与他们设置电子灯箱行为相关的法规条文,使他们了解自身行为的违章性。许多经营者在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后,纷纷自行拆除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对无法自行拆除的,执法中队也与百姓城管一起帮助他们进行了拆除,并将拆除后的物品归还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