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东洁张伟立尧)市民李先生在商场买了一款品牌鞋,谁知穿了刚10天鞋底就断了,想退货时却被商家告知:退货可以,先交20元折旧费。
2月20日,李先生到市区一商场花480元购买了一款打折的品牌鞋,谁知穿了10天右脚鞋底就发生断裂。李先生要求商家换一双新鞋,不料商场答复,该款鞋已无库存,无法换货,但可以把鞋返厂维修,等待时间需要半个月。李先生一听便决定退货,却被告知“退货可以,得交20元折旧费”。他觉得不合理,于是到芝罘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李先生所述情况属实,并认为商场收折旧费不符合相关规定。最终在消协的协调下,商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按发票价格为李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