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私家车去找工作,成为很多找工作的人拓宽求职范围并且证明自己能力的好方法。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求职人员与其他人有所不同,他们有意将“带车求职”变身成“汽车租赁”,除了出租自己的私家车,还出租私家车车主本人。而据枣庄市交通管理部门介绍,这属于违规运营,被查之后车主将受罚。
网上发信息,带着私家车找工作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带车求职的市民多以在网上发布信息为主要渠道。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有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薛城区的小张,一直在一家事业单位开车,但在单位转企改制之后因为不满意后来调整的工作,就离职了。离开单位的小张除了有娴熟的驾车技术,还有一辆私家的帕萨特。暂时没有工作,又没有其他的门路可以赚钱,小张就带着这辆帕萨特开始了自己的求职之路。他在一家网站上发布了求职信息:“带车求职,本人今年24岁,自己有帕萨特黑色轿车一辆,驾驶经验丰富,驾龄6年,安全行驶,20多万公里,全国大小路况很清楚,吃苦耐劳,希望能找个单位连车带人一起聘用……”
记者在一家综合性网站上发现,像小张这样求职的人还真不少。这些求职者多数为私家车车主,他们各自拥有从帕萨特、瑞风商务到长安奔奔等不同的车型,有的求职者为了增加可信度和求职成功度,还附上了车辆的照片。记者了解到,这些私家车主开出的工资,每天在150元左右,如果是长期租车和司机,价格还要便宜一些。
价格低于租赁公司,赢来更多客户
有人愿意出租,自然有人愿意雇佣。从记者采访情况来看,这些带车求职的市民所给出的价格,低于汽车租赁公司。他们通过这种方式,赢来更多的客户,也增加个人的收入。
滕州的潘先生家里有两辆车,一辆五菱荣光,一辆9座的长安。据潘先生介绍,他的妻子原来在一家奶粉办事处开车,也是开着这个车跟办事处的人各处跑业务,而他自己则是跑了一年的物流和矿山配件生意,最近想换个工作,带着车找个活干干。夫妻俩都有这想法,于是一拍即合,同时做起了“汽车租赁”的生意。
在潘先生看来,一些小公司出门办事,开着车觉得有面子,又不用他们自己买车,自然愿意雇佣这些有车可租的市民。在他们中间,有个并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租车价格方面,基本保持一致,不论时间只是一天还是长期租赁,都要低于租赁公司。而如果客户长期包车和司机,他们每天只要120块钱就行。而在汽车租赁公司,即使是最普通的桑塔纳,每天的租车费用也要120块钱。
记者在枣庄市几家汽车租赁公司采访时了解到,如果租赁与潘先生同等档次的汽车,费用要多出近一倍,如果要求汽车租赁公司配上司机,费用则要再多出50—60元。
变身“汽车租赁”,属于非法运营
对于部分有车市民带车求职变身为“汽车租赁”之事,枣庄市交通管理部门早已知悉,并一直在不停地巡查。令人烦恼的是,这些人并不完全公开,而且在枣庄有他们的市场。
“没有依照相关法律办理任何营运手续和许可证件而擅自经营,严格意义上来讲,这确实属于非法运营,”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称,“如果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道路经营许可证而上路经营的车辆,被检查出来之后,至少会得到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汽车租赁市场,早在1998年,国家曾经出台过一个暂行规定,但每个省的实施管理情况是不一样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有望在今年4月份左右出台一份正式文件,对“汽车租赁”进行详细释义。到那个时候,一些如何办理和管理汽车租赁的方法或将会正式出台。届时,带车求职变身“汽车租赁”这种现象或许会杜绝。
本报记者 李强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