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政府采购“持证上岗”
  • 2011年03月24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济南3月23日讯(记者 张鹏飞 通讯员 王海红 张沫) 省财政厅近日明确要求,今后省内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规定》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取得“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省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现场。从业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复验。对违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一经发现,财政部门将收回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锦湖召回影响整车销售
目前利率水平“很舒服”
软控股份获5.7亿元大单
山东政府采购“持证上岗”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