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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不是卫生部一家的战斗
  • 2011年03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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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祝颐

    禁烟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吸烟的危害与公共场所禁烟的必要性无需赘言。如今,据《京华时报》报道,卫生部修订规定,从5月1日起推进室内公共场所与更多室外工作场所禁烟。并将执法主体由“卫生防疫站修改为“卫生行政部门”,把对违规者的罚款额度由“20元至2万元”提高到“500元至3万元”。卫生部如是禁烟姿态值得肯定。

    从保护公众健康与公共环境的角度考虑,国家严禁发布烟草广告,开展了不少禁烟宣传,不少地方也制定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这些都为禁烟创造了舆论氛围,但是由于相关规定本身不够完善,执行力不够,对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吸烟现象,除了劝阻以外,并没有多大的强制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出台公共场所禁烟规定,除了明确处罚细则以外,提高禁烟执行力更为重要。

    我国承诺今年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是从各地禁烟现实来看,禁烟令根本就是一纸空文。不说实质性禁烟远未启动,烟草广告与禁烟宣传还展开了拉锯战,禁烟形势十分严峻。在我看来,这除了立法缺位、执法不给力以外,也与烟草消费大环境有关。

    针对政协委员加大禁烟力度的呼吁,国家烟草专卖局张保振副局长曾回应说“禁烟影响社会稳定”,为烟草行业的垄断利益辩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有的地方狭隘的经济思想作怪,一面宣传“吸烟有害健康”,一面默许烟草广告。某地甚至出现了“百官倡烟”的咄咄怪事。禁烟的难度可想而知。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禁烟之路走得比较艰难。

    经济利益再重要,也不能以牺牲民众健康与环境卫生为代价。禁烟的办法总比困难多。营造禁烟氛围,构建健康的烟草文化十分必要。在这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应该率先禁烟,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不递烟、不吸烟,积极引导社会潮流。要真正实现禁烟目标,不在于怎么说,而在于怎么做。地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与卫生部新规已经为统一禁烟立法积累了经验。而完善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是重要的步骤。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事情可做。比如,政府逐步摆脱对烟草财政的依赖,将为禁烟给力提供动力支持。再比如,加强财政预算约束,管住公款买烟。提高禁烟执行力,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也很重要。如果政府体现责任担当,如果更多地方像四川眉山东坡区那样要求公务员带头禁烟。全社会共同营造禁烟氛围,构建健康的烟草文化,禁烟僵局或将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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