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秦雪丽通讯员崔岩 张京亮)近日,莱州市工商局驿道工商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被划伤脚而引起的一起消费纠纷,受害者冯先生如愿获得了700元的经济赔偿。
3月12日,莱州市驿道镇的冯先生和几个朋友在镇驻地一家饭店吃饭,服务员搬了一箱某品牌的瓶装啤酒放在冯先生的酒桌旁,众人正在喝酒尽兴时,冯先生旁边啤酒箱里一瓶未开瓶的啤酒突然爆炸,碎玻璃将冯先生右脚脚踝拉了一道大口子。
冯先生的几个朋友赶紧将他送往医院,前后花去治疗费和医药费520元。冯先生在家歇了两天也不能下地行走,后来找到饭店负责人赵某提出赔偿要求,但赵某以啤酒瓶爆炸与饭店无关为由拒绝赔偿。冯先生无奈之下于3月16日到驿道工商所进行投诉。
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了解后,发现情况属实,冯先生也提供了医院的检查证明和相关的治疗费用证据。根据相关法规,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饭店负责人赵某同意赔偿冯先生700元,冯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