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3日讯(见习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李峻岭) 23日,记者从东营市地税局获悉,2010年度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于3月31日截止。截至23日,东营已有5130人进行了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距申报截止日期还有一周,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过期不申报者,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了解,2011年以来,东营地税局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宣传服务,不断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截至3月23日,东营已有5130人进行了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据东营税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者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石油开采、房地产机构及部分兼职人员等,申报收入主要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财产转让、股息利息等。
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平常已足额缴税年终仍需申报。纳税人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会对个人申报的数据及相关的收入信息严格保密。
2010年度个人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将于3月31截止,距目前还有一周的时间。东营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2010年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市民,请于3月31日前到地税服务大厅依法办理申报,超过规定日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将进行后续检查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