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3日讯(见习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黄颖 任文寅) 近日,广饶县为该县孤儿一次性发放生活费共计93.96万元,让孤儿拥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与学习环境。
“以后我会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大家的关心和帮助”,拿着刚发到手的孤儿生活费,广饶街道六村的小郑高兴地说。17岁的郑俊荣父母病故,兄妹4人,大哥已参加工作,其他兄妹都还在读大学,他们也都领到了孤儿生活费。
广饶县按照中央及省市要求,结合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为全县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据介绍,目前该县共有85名城乡孤儿,其中社会散养孤儿82名,机构供养孤儿3名,所有孤儿均由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各村(居)委会通过调查、核实后上报。此次,为每名孤儿一次性发放了18个月(2010年1月—2011年6月)的生活费,发放标准为社会散养孤儿每月600元、机构供养孤儿每月1000元,共计发放生活费93.96万元。
据该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城乡孤儿管理及生活费发放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将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继续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