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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3张病历收费10元
物价部门:超出收费标准
  • 2011年03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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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 (记者 吴慧)“在医院复印3张A4纸就要收10元,同样的情况在复印店也就是1.5元钱。”近日,沂南县伏先生为给母亲办理住院报销手续,高价复印费让他很是质疑。

    伏先生称,由于身体不适,他的母亲在沂南县中医院住院一个星期,办理出院报销手续时,医院病案科要求交纳10元的复印费,只给了3张A4纸。伏先生对此项收费颇有异议,“医院提供病历复印服务收取费用无可厚非,但价格高出市场好几倍,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这样的收费标准到底是怎么制定出来的?”伏先生对此不解。

    3月25日下午,记者拨通该医院一院长办公室电话,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档案复印这一块收费标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医院目前实行的收费价格也是参考周边医院制定的。对于伏先生反映的问题,医院会尽快和物价部门沟通,如果收费过高,医院将会把多收的费用及时退还给当事人。

    记者咨询了临沂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一工作人员称,临沂市物价部门没有对此项收费进行过批复,按照规定,医院内的任何收费项目都应该经过物价部门批复后方能执行,所以说这项收费是没有依据的。

    记者又拨打了山东省价格投诉电话,一接线人员称,目前医院病历复印费收费标准参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每份病例收取4元的管理费,每张纸收取0.6元的复印费。3张病例收费10元显然是超出收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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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3张病历收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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