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曹宏源 见习记者 常学艺) 29日,德州市召开了就业工作会议,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为2011年度德州市就业工作的重点。德州市将继续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并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到教育发展规划中。
据介绍,德州市将通过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分层次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在现有的临邑、齐河两个试点县的基础上,今年再选择3个县作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县,逐步形成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同时加大各类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
另外,德州市将继续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从建筑领域扩大到其他欠薪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并在发生欠薪较多的市县探索建立应急周转金。对因拖欠工程款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发现企业主欠薪逃匿等行为的,司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德州市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到教育发展规划中,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同时扩大城市职业学校招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规模。另外,城镇幼儿园建设也要充分考虑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