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3月29日讯(记者 许君丽) 29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孤儿生活,今年,该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维持不变,仍按每人每月600元执行。
近年来,威海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统一孤儿保障标准,积极做好孤儿的安置、教育、医疗、就业等工作,并为孤儿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保障孤儿的生活和权益。今年,为进一步提高孤儿的生活保障,威海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84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维持不变,仍按每人每月600元执行。
据了解,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孤儿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各部门将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变化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孤儿年满18周岁即将进入社会的,乡镇以上民政部门负责人将与孤儿进行一次谈心,宣传国家儿童福利政策,鼓励其自主创业、参与社会竞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给一定额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