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3月29日讯(记者 潘跃全 通讯员 李云涛)最近,茌平县一专抢摩的四轮的团伙6个成员悉数落网,其中两人还没满18岁。
据犯罪嫌疑人冯某、李某和王某交代,2月底至3月初,他们交叉结伙,在城区租乘摩的四轮到郊外偏僻地段,先后持械作案3次,抢了一辆摩的四轮、3部手机、240余元现金及牛奶、火腿肠等物品。民警说,这些物品价值2万余元。
摩的四轮司机贾先生回忆,3月3日晚7点许,在茌平县中心街和振兴街路口附近,5名男青年上了他的车,走到冯屯镇马庄附近时,一个男青年要下车小便,结果拿出根棍子。贾先生说,他意识到被打劫了,“我没敢反抗,把手机和仅有的18元钱给了他们。”犯罪嫌疑人王某说,他们把司机绑在路边的树上,开车到焦庄附近一朋友处休息。
接到报警后,茌平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刑侦二中队侦破此案,办案民警根据贾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排查。3月9日晚7点许,在城区顺河街南段万佳网吧附近将其中5人抓获,又于11日将另外一人抓获。
“抢了第三辆后,就害怕了”
29日下午,记者在茌平县看守所见到犯罪嫌疑人冯某、王某和李某,与他们进行了对话。
记者:摩的四轮司机没多少钱,为什么要抢他们呢?
冯某:不敢抢开好车的,怕他们事后报复,摩的四轮容易抢。
记者:抢来的钱怎么花的?
冯某:一般是去网吧上通宵,买方便面、火腿肠吃。
记者:被逮时,正干啥呢?
冯某:3月9日那晚,一个哥们说他媳妇老被人欺负,我们正准备去打架,结果被逮住了。
记者:回想整个过程,有什么感觉?
冯某:唉!觉得自己傻……
李某:早知道这样,就不干这事了。
王某:我咋能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其实,在抢了第三辆摩的后,我就害怕了。
记者:以后有啥打算?
冯某:看看怎么判刑,出来后好好工作,交些对自己好的朋友。
王某:到底能判几年啊?(前后10分钟的时间,王某低着头,向在场的民警问了6遍)
记者:给社会上的同龄人有什么提醒和建议?
王某:做事多想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