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光营 通讯员 王永杰) 3月29日,济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违法人员杨某阔。
据介绍,3月18日13时许,济阳县回河镇大营子村的杨某阔到自家屋后干活时,遇见本村的杨某行正在其屋后种树。酒后的杨某阔说杨某行种的树占了自己的地方,为此与杨某行发生了争吵,继而不冷静的杨某阔用木叉打毫无防备的杨某行胸部,情急之下杨某行拿起手机打电话求助。
杨某阔随即用拳头打伤了杨某行的左眼和嘴部,致使杨某行昏倒在地。随后杨某行的儿子到场质询杨某阔,毫不讲理的杨某阔竟手持铁锨将杨某行的儿子赶走,杨某行的儿子只能在奔跑中含泪向公安机关打电话求助。3月19日,经济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杨某行的左侧胸部三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案发后,杨某阔拒不履行赔偿义务。3月29日,回河派出所报经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杨某阔采取强制措施,将杨某阔刑事拘留,身陷囹圄的杨某阔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