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陈珊丽 张斌 记者 孟凯)3月29日,平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查处一起谎报案情案件。平邑县一私营企业业务员李某无法及时收回销售货款,为了拖延向厂里交付货款的时间,遂故作聪明向公安机关报假案,被公安民警慧眼识破。
3月29日17时48分,平邑县某私营企业业务员李某拨打110报警称:当日14时许,其在县城商城红绿灯路口北,被驾乘一辆黑色“普桑”轿车的三名男子绑至白彦镇驻地南一乡间土路上,抢走其刚从平邑县工商银行取出的现金13万元。接到报警后,平邑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侦破组,迅速展开调查工作。经缜密侦查,民警发现该案有很多疑点,经询问报案人李某,办案民警发现其前言不搭后语,神色有些慌张。在此基础上,办案民警又调取了李某报案当天工商银行的监控录像,发现并没有李某取款的录像,遂认定该案系李某谎报案情的假案。
经办案民警审讯,李某供述了其销售的货款无法及时收回,为了拖延向厂里交付货款的时间,遂向公安机关报假案的违法事实。目前,李某因报假案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