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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专家:
清明撞上“三月三”,不宜扫墓?
属巧合,不“犯冲”
  • 2011年04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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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4日讯 (记者 吴慧)今年清明节恰好与农历三月三相遇,社会上传出“两个日子相撞‘犯冲’,今年清明不宜扫墓”的说法。临沂民俗专家表示,两节相遇只是巧合,完全是正常现象,打算祭祖扫墓的家庭可按原计划进行。

    4月3日晚8时左右,赵女士接到哥哥家的电话,说今年清明节和三月三重合是60年一遇,很有讲究和忌讳,不宜扫墓。

    听到哥哥这么说,赵女士的心里没有了底,她又拨通了几位朋友的电话,她们也听到类似的说法。

    临沂民俗专家闫从舜介绍,“三月三”的传统民俗是吃荠菜煮鸡蛋、踏青出游等。清明节既是我国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传统节日,它在春分后第15天,是祭祖、扫墓和春游的日子。清明节和“三月三”都是传统文化节日,两节重叠,纯属巧合,并不存在“犯冲”之说。

    闫从舜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节日都有可能出现重叠,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并不存在“不宜”的问题。另外,各地有各地的民俗,市民可根据本地风俗进行扫墓,不必理会一些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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