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记者闫丽君 实习生 宋佳通讯员 王善浩)7日,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烟台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用于监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状况。
此次对集中空调的卫生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法》规定,责任人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进行维护清洗的,最高可罚3万元,拒不改正的可处最高5万元的罚款。
如果爆发或流行传染病,可能通过中央空调造成传播的,公共建筑或将暂停全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同时,组织专业技术机构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