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出台《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
该政策一经公布便受到市民的关注,合并后的一般诊疗费会不会增加看病的成本呢?一般诊疗费定价多少合理?
疑问一:看病的费用会不会增加?
前几天降温,兰山区85岁的孙庆芳不小心着凉,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她来到金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
“这里没有挂号费,第一次来就办一张卡,花了一块钱,以后还能继续使用。”4月7日下午,孙庆芳的女儿蒋女士告诉记者。当得知即将实行一般诊疗费后,蒋女士说:“本来没有挂号费和检查费,合并成一般诊疗费后,看病的费用会不会增加呢?”
根据《意见》要求,“四费合一”后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可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负责人刘存堂认为,如果真要合并,对患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以前,要求费用细化,但是带来程序上的麻烦,而费用合并后,将简化收费程序,并不会增加市民看病的负担。“因为根据规定,除了一般诊疗费,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相关部门会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重复收费或者分解处方多收费等行为。”
疑问二:一般诊疗费定价多少合理?
早在2010年12月14日,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指出,一般诊疗费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而此次山东出台的意见并没有明确标准。
根据要求,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可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对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及开展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现行价格管理政策,参考全国平均水平,分地区、分级别制定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在不少社区服务中心,患者看病没有挂号费和药事服务费等。”市区一家社区服务中心的医生周芳俊称,患者如果输液只收取10元的注射费用,“所以,一般诊疗费到底定价多少,不好揣测,或许是几元钱,不会太高,应该根据实际操作。”
疑问三:是不是不输液也要收费?
“难道平时去只拿药不输液,也要一样收费?“得知注射费要合并入一般诊疗费,在兰山区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秦先生有些担心,“新规定实行后,不管输液与否,是不是都要缴纳一般诊疗费?”
市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表示,患者来看病,只有在确定输液的时候,才收取相关的成本费用,而患者来拿药并不收药费之外的费用。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负责人刘存堂认为,对于只来看病的患者,一般诊疗费把各项费用都合并在一起,并不存在不输液也要收费的情况,这个费用的缴纳和患者拿输液的药品是一起的。
基层医疗机构:
盼望补偿及时
实行“四费合一”的目的,旨在合理补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对于临沂已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142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说,补偿机制能否跟上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要求,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等渠道补偿。
据市区一家社区卫生中心的负责人介绍,实施基本药物三个月以来,以往的药品利润没有了,上级的这块补偿成为众多基层医疗机构的热切盼望。“因为补偿还没跟上,不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在这一方面成本在自行支付。”这位负责人表示。
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刘存堂认为,在这种现状下,补偿及时、渠道畅通就显得很重要。
本报记者 周广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