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4月7日讯(记者 潘跃全)3月30日,高唐县盐务局在高唐县康乐怡佳食品厂查获私盐415公斤。盐务局副局长张金洪称,该厂涉嫌用私盐代替食盐生产饼干。
7日,在高唐县盐务局仓库,记者看到,从康乐怡佳食品厂(下文简称“康乐食品厂”)查获的私盐放在写有“白砂糖”的白色编织袋中。张金洪说,这是该厂家的伪装手段,该厂涉嫌用私盐制造饼干,但还不能充分证明该厂长期使用私盐。张金洪介绍,3月30日早晨,高唐县盐务局接到匿名举报电话,举报人称,康乐食品厂长期使用私盐制造饼干,并向高唐盐务局提供该厂的详细地图。张金洪带领稽查人员来到位于高唐县南郊的康乐食品厂,按地图提示,在厂内保管室和化验室分别查获盐400公斤和15公斤,共计415公斤,经技术人员鉴定确为私盐。
记者在高唐县盐务局盐政稽查工作日记中看到,“3月30日,我们没收了康乐怡佳食品厂购进的私盐,并罚款3000元”。张金洪说,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22条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并处违法购进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事情还未结案,会进一步调查,没收后的私盐将作为工业用盐处理。”高唐县盐务局局长商福全说。
张金洪说,相比正常食用盐,私盐含碘低,部分私盐含有重金属元素,长期食用影响人体健康。对于鉴别私盐和食盐的办法,张金洪指着一袋食盐袋上的防伪标签(学名“防伪标识”)说,肉眼难以鉴别,必须看盐袋上的防伪标签,有标签的,是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可食用盐,没标签的,很可能是私盐。记者看到,该反光标签上写有“山东盐业,山东省盐业总公司监制”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