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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半月的广告牌被刮走
制作商拒绝赔付,消协称:保修问题只能双方协商
  • 2011年04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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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倩 见习记者 陈浩 李运恒

    刚刚安装了半个月的广告牌,没想到却被一阵风刮走了,而负责安装广告牌的公司拒绝赔偿。10日,方女士拨打了本报热线电话称,她在东城某市场内新开了一家美术培训学校,为了让学校醒目一点,她找到了东城某广告公司,制作了一块广告牌。谁知广告牌刚用了半个月就被一场大风给吹走了。

    商户们:坏了只能自认倒霉

    10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多家安装过喷绘布广告牌的商户,小商户门头上安装的广告牌花费一般在1000元以内,几乎不签订保修合同,最多会有个保修期的口头承诺,广告牌一般被认为是一次性消费品。“我的广告牌安了快一年了,每次被风吹开,只能自己想办法修理。安装的时候,广告公司说是给保修半年,但这么点小事儿还得跑一趟,不如自己修修。”在胶州路上经营鲜花店的吴女士告诉记者。有很多商家抱着吴女士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还有许多商家认为广告牌不是日常消费品,风吹雨淋都要看“运气”。

    曾经开过公司的王先生说:“在制作的时候,广告公司根本就不会详细地告诉你,哪种广告牌能抗几级风,所以责任归谁很难界定,而广告公司做出的口头承诺,也会用各种理由进行推脱。”

    知情者:一般不会主动维修

    从事广告牌制作的刘先生透露,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现在广告牌制作公司在售后维修这一块非常混乱。“如果客户没有要求,广告公司一般不会主动提出售后维修。而且正规广告牌制作公司的维修范围只是质量问题,比如灯管质量不行、施工过程中的隐患、质量不达标的保修等。但是风力、地震等不可抗因素是不管的,人为因素也不管。”刘先生告诉记者。

    刘先生说,广告公司不会跟客户签合同,如果部分客户有售后要求,会在收据上注明保修期,有的公司甚至只是做个口头承诺,“对于较大型的广告牌和商家,为了留住客户长期合作,在售后这一块会比较上心,而对小商家这些散户,则基本就是看心情。”

    东营市消费者协会的崔秘书长告诉记者,广告牌不属于日常消费品,不在消协的受理范围。作为一种经营性的手工制作品,广告牌的保修问题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现在没有什么法规对广告牌的质量和保修进行规定。”崔秘书长对记者说,广告牌行业内没有一个统一的保修规定,而且像刮大风这样的因素属于不可抗拒的,只能依靠制作方做出的承诺。“制定合同是最保险的方式,口头承诺如果没有证人,就等同于没有。当时如果做出了保修承诺,在保修期内出了问题,就可以跟制作方索赔;如果没有合同可以证明,是没有法规来强制制作方进行维修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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