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高忠祥 董海徽) 司机王某驾驶一辆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送货,途中该车的右后边的双排轮胎脱落,其中一个掉下的轮胎,竟与一步行的路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4月13日,宁津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将司机王某批准逮捕。
王某今年30岁,靠开货车为生。今年2月,王某所驾驶的一辆重型牵引车轮胎上的减震钢板磨损得很严重,但王某为了省钱就只换了套新钢板,却舍不得更换轮胎。
今年3月11日14时许,王某驾驶着这辆重型牵引车从阳信往宁津送货,当车沿S314省道经宁津县杜集镇走到柴胡店镇时,王某从车右侧后视镜里看到掉了一个轮胎,轮胎滚到车前边撞到路北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上,王某赶忙把车停下检查。
下车后,他发现车右后边的双排轮胎都掉了下来,但现场只找到一个,另一个已不知去向,也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掉的。王某便让同车的曹某打车往回找另一个轮胎,自己留下来与被撞面包车的车主协商赔偿的事情。
半小时后,交警赶到,告知王某车的另一个轮胎在杜集镇撞到了人。随后,王某被交警带到杜集镇现场,见公路北侧西边有一个轮胎,东边躺着一名已死亡的男子。当日,王某被宁津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后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王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