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5日热线消息(记者 左肖)本报4月14日刊发《医院食堂“送来”鸽子汤要收50元》的报道后,15日上午,医院食堂的负责人李长江表示,当时食堂的工作人员和产妇有口头协议后才做汤的。而产妇吴女士却表示,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问她要不要鸽子汤,自己也没有答应做汤。
李长江说,4月13日早上6点多,食堂的工作人员在送早餐后,向产妇吴女士介绍了营养鸽子汤对身体有好处,并给其一张联系卡。吴女士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后,就答应要一份鸽子汤。上午7时许,工作人员便把鸽子汤送到了其床前。
之后,吴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到食堂说,家里已经炖了鸽子汤,并想将医院的汤退掉。而工作人员表示,鸽子汤已经炖好了,如果不要的话,没法再给其他人了,于是要求王先生交10元钱的费用,之后王先生的母亲便把10元钱交给了食堂的工作人员。
李长江认为,当时工作人员和产妇就是口头上的协议,他们给病人送汤一般都是口头答应后,食堂便开始做,之前是经过了吴女士同意的。
吴女士则告诉记者,当时她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听工作人员介绍完鸽子汤的功效后,她以为是医院的营养师。当时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问她要不要鸽子汤,自己也没明确表示要鸽子汤,也没看到过联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