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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圈建车位待价而沽》追踪报道———
车位上建板房居民出行直喊难
  • 2011年04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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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的车位上已经建起一间板房。本报见习记者 李金金 摄

    本报4月18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李金金) 2010年11月18日,本报C05版报道了燕山小区开发商在小区内圈建车位,使本来面积就不大的小区出行很是困难。4月13日,又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被圈建的车位建起了板房,给小区居民出行带来不便。东营市执法局的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积极与开发商协调,如果达不成协议将强制拆除。

    13日下午,记者在燕山小区看到,靠近西侧的一个车位已经建好了一间板房,占地约18平方米,占据了两楼之间近1/4的距离,附近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12日下午1时许,来了4个人和1辆吊车吊着一间板房,安装到小区西侧的一个车位上的。

    说起小区车位的事,附近的几位居民显得很气愤,据悉,小区一共有180余户居民,大部分是年龄较大的住户。在场的一名住户介绍,去年小区有两位居民一名突发心脏病,一名突发脑血栓,“救护车进不来,都是抬出去的。”

    燕山小区的一位负责人介绍,2010年小区集中整治时,燕山社区与开发商协调过此事,但没有得到解决。原土地使用者东营市粮食局黄局长也很无奈,“已经出让出去的土地,我们没有权力不让他们建。唯一的办法还要看执法部门看建造的车位是否符合小区规划设计,然后联合各部门执法。”

    在燕山小区建造车位的开发商王先生也显得有些冤枉,他说,从燕山小区进门,门口北侧的墙根往南到楼房都属于他们买的地皮,“我给小区居民留出路了,在自己的地皮上建车库,又不影响市容。”

    东营市执法局的陈队长告诉记者,13日一早两名执法人员到燕山小区现场了解情况,“当时没有找到当事人,就向周围的居民了解情况。”小区内建造板房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反城乡规划法,并且影响消防通道,但目前没有调查清楚不能强行执法。

    18日,陈队长告诉记者,他们电话联系上了开发商责任人,开发商称他们将在18日早上拆除板房,但是18日一整天都没有动静。东营市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正在积极与其做工作,希望其能自行拆除,如果开发商不能自行拆除,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程序,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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