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8日讯(记者 曹宏源) 花了2100元买的钻戒,戴着戴着钻石突然掉了,找了多日也没有找到。近日,市民陶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纠结的事情。
“上周二突然发现自己戴的钻戒上钻石没了,钩住钻石的‘爪子’也已经断了,但钻石太小了,找了好多天也没有找到。”陶女士说,自己是两年前在市区一家珠宝专卖店花2100元购买的钻戒。购买时还特意问商家钻石不能掉吧,当时商家承诺的是戒指很牢固,钻石不会掉。
13日陶女士来到了这家珠宝店要求索赔。但商家的态度却是,产品绝对没有质量问题,可能是陶女士的戒指遇到了猛烈撞击等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赔的话只给赔三百块钱,但钻戒需要收回。陶女士于是与商家就赔偿问题发生了争执。
15日陶女士来到了德城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后,认为钻石丢失属于镶嵌不牢固造成的,是产品的质量问题。最后经调解,商家将钻戒收回并付给了陶女士8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