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四千亿元的现金红利,使中国股市的分红力度超过以往。但截至3月21日,A股已发布年报的657家上市公司中,有119家近三年内“一毛不拔”,其中“有红不分”者超过一半。(4月18日《人民日报》)
一方面,上市公司常年不分红,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高管们却“肥得流油”,这是很不公平的。公司经过运作上市后,就要和股民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负责任的公司。退一步说,即便是上市公司真的盈利不佳,也要找出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还是另有原因,都应当向股民解释清楚。股民把资金投向你这个上市公司,你就要对股民负责,要尊重股民的意愿,愿意要股票的,你可以配发给股票,不愿意要股票的,你就要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分红,上市公司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这样做不仅不道德,也为法律所不容。
(李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