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认真研究落实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好12个重点镇的建设,按照10万人到20万人的规模,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尽快建成县域次中心。
12个重点城镇优先发展
21日,记者从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中了解到,加快小城镇建设,对促进我市县域经济的科学跨越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突破口。
目前我市已确定兰山区义堂镇、罗庄区傅庄街道、河东区汤头街道、郯城县李庄镇、苍山县兰陵镇、沂水县马站镇、沂南县大庄镇、平邑县地方镇、费县探沂镇、蒙阴县垛庄镇、莒南县大店镇、临沭县青云镇等12个镇为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
下一步,我市将以打造区域居住中心、产业中心、社会服务中心为目标,合理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小城镇承载服务功能,带动镇域经济发展。
重点镇农民人均收入三年内增长15%
2010年,我市县城和中心镇建设加快,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99%的行政村通了硬化公路,414万群众吃上自来水,2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上有线电视,水库除险加固、农村沼气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这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我市城镇化的做法编入《村镇建设白皮书》,我市被评为“中国城乡建设范例城市”。
“十二五”期间,我市镇域生产总值年均将增长1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
按照特色小城市的标准和县域次中心的功能定位,力争用3年时间,使重点镇的城镇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新增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新增镇区人口14万人以上。每个重点镇的镇区人口不少于3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集中供水率达100%,燃气普及率达70%以上,集中供热率达5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将按照小城市标准完善配套
“我们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为契机,实施合村并点,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聚集,加快新农村建设。目前,全市7167个行政村已规划为1130个中心村。全市两年新建农村住房25.6万户,危房改造4万户,直接和间接拉动社会消费560多亿元。”市住建委副主任王京民告诉记者。
据悉,我市下一步将结合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整中心村规划布局,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环卫保洁实行市场化、物业化管理。
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到小城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居住,对于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到重点镇驻地购买住房的,一次性给予3—5万元补助。按小城市标准加快推进12个重点镇建设,依托产业加工区、旅游景区、商品集散地、交通枢纽,培育壮大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现代化小城镇。
进一步完善小城镇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对重点镇,要按照小城市的标准,搞好配套建设。
记者 周成刚
通讯员 乔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