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3日讯(记者 崔滨) 省物价局日前出台我省中小学、高中和高校收费办法,规范了学校为学生提供服务的收费价格和学校为提供学生服务的机构代收的服务费用的价格。其中,备受关注的学生校服标准如下:小学校服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每套不高于100元,高中校服每套不高于120元。
省物价局规定,学校可向学生收取的服务费用包括:伙食费、校车费、午休费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伙食和住宿、实践材料等费用。而代收费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学生装费。
其中学生校服项目,小学生每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分别在一、四年级配发,每套不高于80元;初中生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每套不高于100元;高中生三年运动装和夏装各一套,每套不高于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