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中午,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一辆载有520只待宰狗的货车被300多名动物保护志愿者拦截,双方同时报警。这一场爱心大营救有不少人赞扬,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新民晚报》发表评论文章认为,“拦车救狗”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动物保护者们强行将货车司机拦截在高速公路上,而且一拦就是15个小时,这种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到底该不该担责?在拦截了货车车主之后,志愿者们还非常主观地认定货车司机出具的检疫证是假证,他们有无权力对司机“有罪推定”?在“拦车救狗”的过程中,志愿者们的爱心哲学确实显现出了“粗暴”的一面。
《北京青年报》发表评论文章认为,爱狗志愿者有选择爱狗的权利,其他人应该对他们的这种选择予以充分的尊重,哪怕他们无法在逻辑上充分论证其行为的合理性。同理,在爱狗和不食用狗肉尚未形成社会普遍共识的前提下,爱狗人士的行动,仍然不得不恪守不侵害他人利益的边界。
《新京报》发表评论,指出现在还有一些所谓的公众人物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安全的小世界中自我陶醉,除了关注自己地位和财富的变化,就是在“救狗”这类不值得争论的问题上,表现得激愤异常。我们看到今天的公共话语,常常透出一种盲目的乐观与虚假,这些公众人物也负有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