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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严查滥售抗菌药
  • 2011年04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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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24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郭景瑞) 连日来,济宁市开展了滥用抗菌药物的专项检查,随机对药店进行了“抽考”,一家药店因没有详实登记处方药的具体用法用量被责令整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企业,在警告后不予整改的,将受到1000元以下的罚款。

    “抗菌类药品应如何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按药品分类属于哪一类?”20日,药监检查人员对古槐路一家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济宁市药监局中区分局市场科王科长介绍,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严格分类管理,并按专有标识规范分类摆放。因为滥用抗菌类药物会产生耐药性而对身体造成危害,所以国家实行限售,对罗红霉素、阿奇霉素分散片、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都要求必须凭处方销售。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含麻黄碱类药品的“限售令”(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新康泰克、白加黑、布洛伪麻片等药品的销售记录和台账。

    记者跟随药监部门执法人员随即抽查了城区的3家零售药店,均未发现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正在古槐路一家药店内检查销售台账,一位大爷拿着人民医院开具的处方单前来购药,购药后药店工作人员随即对市民的处方进行了留存。并解释“您的处方我们会留存两年,下次在购药的时候直接说您的名字拿药就可以了。”

    检查中,执法人员又抽查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的销售情况,通过查看近一个月的销售台账记录,市民大多都是一次性购买1-2盒,未发现异常大剂量购入的行为。“超过五盒我们的系统会有提示,拒绝销售。”检查中,一家药店负责人表示。

    “有些市民只要出现发热、拉肚子、咳嗽、感冒等症状时,就购买抗菌药物,对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并不了解。”王科长表示,市民应根据医生的处方对症下药,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会导致细菌的耐药性从而对身体造成危害。

    据了解,近期药监部门将集中开展抗菌类药物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专项整治,对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GS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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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严查滥售抗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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