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4月24日讯(记者 黄广华 通讯员 刘存东 戴永森) 记者从济宁交警部门获悉,该市制定了《济宁公安交警系统说理执法指导意见》,民警执法时要向当事人说清“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以转变执法态度生硬、执法方法简单等执法方式,减少对抗,增进理解。
据介绍,针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市民不理解、不配合、不认同等突出问题,该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引导民警在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的基础上,把“说理”贯穿执法活动全过程,力求赢得大众认可,从当事人的情感、实际、发展等方面考虑,切实防止简单执法、粗暴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