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今年全市公务员考试笔试环节开始,15932名公考生陆续走进考场。而一名考生因一周前丢了身份证,从而以证件不合格未进考场。
24日上午,在聊城实验中学考点,准备进入考场的考生排了两米长的队伍,等待工作人员检查证件。考生小闫从出租车中急急忙忙赶到考点,拿着准考证准备进场。当工作人员要检查她的身份证时,她递给工作人员一张户籍证明。
“你这个不行,必须要身份证。”工作人员说。小闫解释说,她一周前丢了身份证,23日刚从北京赶回来,还没来得及办理。“这个不行吗?准考证上也没说户籍证明不可以啊?”小闫着急了。
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拿出考试规定,向小闫说明,“准考证上写的很清楚,身份证丢失的,只能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不能作为考试凭证。我们很理解你的心情,可是考试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也没办法。”小闫听后顿时哭了。“好不容易回来考试,连考试的机会都没有。”无奈下,小闫离开了考点。
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说,尽管公开发布的招考规章上有明确的规定,可是每年都有考生因为证件不合格而不能参加考试,失去了难得的机会,很遗憾。
本报记者 刘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