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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草案全文公布征民意
民众可在中国人大网提意见,意见征集截至5月25日
  • 2011年04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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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人大网4月25日报道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共修改了以下内容:

    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二、第九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15日内”。

    三、将个人所得税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

    四、将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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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草案全文公布征民意
个税起征点已调整三次
个税源自英国力求量能征税
委员建议各地浮动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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