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疆 前几天,“五年工资翻番”之说令不少人精神振奋,不料,被传为方案起草者的发改委兜头泼了一盆凉水———国家发改委新闻部门有关人士郑重澄清:“这肯定是谣传,国家发改委没有做这件事,这应属于人社部的职责范畴,国家发改委没有这个权力。”
几乎与此同时,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针对“五年工资翻番”表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工资决定机制,这是决定工资水平及工资增长状况的一条根本原则。尽管人社部表达得很婉转,所透露出的内容却和发改委一致:“五年工资翻番”基本没戏。
所谓全国职工工资翻番,毫无疑问涵盖各类市场化企业,然而,企业职工工资岂是行政部门一纸规划所能左右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职工工资主要由供求关系所决定,如果劳动力紧张,根本无需行政部门插手,企业也会自觉提高工资以增强自身吸引力和竞争力,年初沿海地区企业竞相加薪“抢人”即是一例;如果劳动力普遍过剩,即使行政部门插手干预,恐怕也很难达到预期目的———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确立最低工资标准之类兜底之策,如何事无巨细直接操纵各种不同企业的工资标准?
退一步说,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税负不断加重的前提下,以行政强制力干预企业工资未免有些师出无名。更为重要的是,此举不仅缺少法律依据,甚至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劳动法》第47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既然是企业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行政部门如何对此进行干预?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还有什么事比违背法律精神更加严重?
即使“五年工资翻番”能够得以实现,对于低收入者而言也未必是什么好事。表面上看来,“全员都涨等于没涨”,实际上,某些结果可能比这更令人难堪。毋庸讳言,国内工资差距普遍较大,共同翻番毫无疑问将意味着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如果说这种聊胜于无的利益均沾,多少还能给人一点心理安慰的话,最令人不堪的是,“全员翻番”最后演变为“让一部分人先涨起来”———在工资翻番这件事上,最便于行政力量直接干预的就是财政支付的公务员工资,而曾经的很多普涨工资计划也正是以公务员先涨一步开始。倘若“全员翻番”再次陷入这样的窠臼,令低收入者翘首以盼的工资翻番无疑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实际上,公众之所以对“五年工资翻番”报以极大热情,更多的恐怕还是旨在传递一种信号、表达一种声音。基于此,行政部门应做的不是证伪这么简单,起码应使公众看到提高生活质量的希望,而不是简单将公众眼中美丽的肥皂泡一一戳破。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工资上涨应该而且能够成为一种趋势,其中的关键是,究竟谁应该率先实现翻番?以各地竞相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为背景,希望让低收入者先涨一步成为趋势,由此显然需要税收政策让利于民、为企业减负以藏富于民等相关配套措施为保障,因此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还有很多。
面对公众日渐高涨的涨工资呼声,政府部门未必需要制定机械的计划,但却一定需要付诸灵活的实践———这大概就是此次事件给我们留下的最大启示,套用一句流行的广告词:涨工资,不看口号看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