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蕊 马辉
水利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但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济宁市水资源总量出现了严重不足的情况,同时,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田水利建设滞后等问题也亟待解决。针对这一问题,近日,济宁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从今年开始,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
保底
保证全市有效灌溉超675万亩
从今年开始,济宁市将在五年内按照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全面建设南水北调、治淮洪水南下、农田水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河道治理、雨洪水资源利用、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水利信息化建设等十大水利工程。
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将继续推进8个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开展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初步建成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灌溉系统。完成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使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75万亩以上,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98万亩。
同时为增强全市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将完成治淮洪水南下续建工程,整体达到5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还将进一步提高骨干河道的防洪标准,使之达到20-50年一遇。基本完成规划内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除涝标准。通过努力,使重点城市达到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让济宁市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能力得到显著的提升。
突破
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水利建设
下一步,济宁将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水利投入增长机制。首先,将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发挥政府在水利中的主导作用,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水利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
其中,市县两级财政在原投资规模的基础上,每年从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中拿出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并从土地出让收益总额中安排1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重点防洪城市和水资源严重短缺城市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按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及水环境整治。
延伸
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外,济宁还将大力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其中,意见指出,推进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依法对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区域外调入水、中水等各类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配置。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统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级负责、精干高效、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加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城市供水、重点工程建设、水文监测、节水灌溉、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加速对传统水利技术装备、管理手段的改造升级。在农业节水、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领域,建设市县两级科技示范基地,推动水利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