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通讯员 袁堂娟 张雷 记者 张斌)为了赚钱,经营润滑油的任某居然找出以前经营加油站的旧油罐,开起了“地下加油站”,干起了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事情。4月22日,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费县城南派出所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任某。
61岁的任某18年前在费县经营过一家加油站,生意不错。10年前,加油站附近盖起了居民区,加油站不符合安全规定,加上该加油站使用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任某的加油站就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资格。
后来,任某在原来的地方经营一家特油部,专门经营润滑油、机油。但利润比以前少了很多,任某很怀念以前经营加油站利润丰厚的时光,为了继续赚大钱,任某于2010年1月起重操旧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情况下,将自己原来经营时使用的旧加油机修理过重新使用,并且从莒南等地低价购买柴油,以每公斤低于市场价格0.4元的价格出售,生意十分红火,平均每天销售柴油2吨左右。一年多的工夫,任某的“地下加油站”先后出售柴油100余吨,涉案价值达到750万余元。
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费县城南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将涉嫌非法经营的任某查获,任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任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