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珊珊
25日,青岛未来十年的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开始公示,哪些地方适合挂广告,哪些地方禁止设广告,市内七区画出准入区域“地图”,157个路段入围。户外广告开始设置标准,是继整治“视觉污染”后,青岛为保护城市形象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157个路段允许“登广告”
25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该局组织编制的《青岛市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开始公示。今后青岛户外广告怎么设置将有一个标准,再不能随意竖高炮,造成视觉污染。
该规划适用于青岛市南、市北、四方、李沧、黄岛、城阳和崂山七区。规划时间从2011年至2020年。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力求体现青岛市的“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
根据规划,青岛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主要沿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分布,青岛风貌保护区内的城市绿地、奥运文化街区、八大关历史文化街区等展现青岛城市形象的区域禁止设置广告牌。
户外广告将沿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分布,形成“面、线、点”结合的布局。“面”是指沿商业中心、商业街等范围设置户外广告。“线”主要沿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商业路段设置户外广告,157个路段可以设置户外广告。“点”指沿着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的路段上各个地块或建筑设置户外广告。
楼顶禁挂广告牌
青岛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主要集中在25个商业中心,分别是香港中路商业主中心、中山路商业主中心、团岛商业中心、台东商业主中心、辽宁路商业中心、浮山后商业中心、辽阳西路商业中心、中央商务区、海云庵商业中心等区域。
根据规划,对允许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分为宜设、限设、禁设三级控制。宜设区主要是商业中心、商业街等范围,在满足相关规定前提下,允许集中设置多样化的户外广告设施。限设区主要包括特殊的商业中心、商业街及其延伸区域,允许适量设置户外广告,但要严格限制户外广告类型、数量、位置、密度等内容。
禁设区指以保护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保持城市特色风貌、保证居住生活、保护公共空间、交通安全等为目的划定的区域,不能设置除公交候车亭广告、电话亭广告、报刊亭广告、公益广告、政府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以外的户外广告设施。
在招牌设置方面,禁止在建筑物楼顶面、在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建筑物及建筑用地界线范围以外、危房或设置后危及房屋安全、损坏城市公共绿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等位置上设置广告牌。
底层有专用出入口的商业经营单位,一处出入口可设置1块平行外墙式招牌,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增设1块招幌式招牌。底层以上商业经营单位,只能设置1块平行外墙式招牌。在建筑物底层部分设置建筑物名称招牌,其数量不得超过建筑物出入口数量。底层以上部分最多设置2块,且应在不同方向的建筑墙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