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曾宪权 吕佼 本报记者 赵壁
26日是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25日,青岛中院公布了2010年已生效的十大典型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其中涉外知识产权案占了一半,北京百度告青岛某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通过淘宝网店售卖侵权培训课件等新型侵犯知识产权案例被收录其中。记者了解到,2010年,青岛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31件,收案总数同比增加31%,新类型案件的出现是2010年青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一大特点。
百度青岛遭遇不正当竞争
使用百度搜索信息时,页面上先弹出两个公司的广告页面。拥有百度网站的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强行弹出的两个广告页面严重遮挡了百度搜索结果页面的显示内容,使他们无法正常为网民提供搜索服务,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对提供网络信号的青岛某通信公司及另一家网络技术公司提起诉讼。
青岛中院一审认为,青岛某通信公司和某网络技术公司在百度搜索结果出现之前强行弹出他们投放的广告页面的行为,致使百度难以实现其预期商业目的,损害了百度的经济利益。判决两家公司立即停止该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两家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法官介绍,本案是山东省首例网络接入服务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网店卖侵权课件被判赔5万
北京某科技公司旗下有家会计网校,网校的多种远程辅导课件的著作权人都是该科技公司。家住青岛的孙某通过在淘宝网上开的个人网店,低价销售该网校的电子课件。青岛中院通过淘宝网提供的孙某个人网店的交易记录,确认了销售物品和数量,从而确定了孙某的侵权行为。
青岛中院经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侵犯了北京某科技公司的著作权,判决孙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北京某科技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法官介绍,该案是青岛市首例针对淘宝网商户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法院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的配合获得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全过程的有效证据,为制止互联网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侵权提供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