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交警部门对外发布,交警部门自即日起至2011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保护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交通安全的“护卫天使行动”。
交警部门表示,通过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实现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6月底前,市区(五区)、招远、龙口等畅通工程二等管理水平以上县市区以及部级平安畅通县区(莱州市),要率先完成女子交警队或警组的组建,并在本地所有重点路段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全部建成护学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