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7日下发的《济南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济南将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并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鼓励社会资本开办普通医疗机构。
严查“大处方”
根据《通知》,济南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
鼓励多建民办医院
济南还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
此外,将制定并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跟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向县医院派医生
按照《通知》,济南将推行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生制度,每个县不少于1所医院,每所医院不少于5名医生。根据国家下达项目和资金,重点帮助县级医院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安排10名县级医院医务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合作的激励机制,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在20%的县(市)探索推进县乡纵向技术合作,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
本报记者 邱祎 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