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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保障房建设惠及更多人群
公租房面积不超60平米
  • 2011年05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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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邢振宇

    本报5月3日讯 3日,济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济南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重点建设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以惠及更多低收入人群;集体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济南市将建10万套公租房,同时协调推进棚户区、中心城城中村改造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力争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保障形式,使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20%左右。公租房在全力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等群体的基础上,逐步把有稳定职业并在济南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另外,济南鼓励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和各类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十二五”期间,济南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5年累计达到50亿元以上。

    济南市政府表示,将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优化公租房户型设计,合理确定户型面积,力争在较小的空间内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重点建设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集体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意见还规定,当年的建设项目,8月底前全部开工。每年第四季度提前谋划下一年度建设规模,并做好项目规划选址、立项、资金、土地供应和指标安排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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