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斌)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从事客运,转弯时将乘客从车门中甩出摔伤。三轮车主认为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厂家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厂家则认为,事故完全由车主操作不当造成。
5月2日,郯城县的王玉光反映,自己去年4月购买了一辆徐州淮海牌机动三轮车,从事客运生意。今年3月份的一天,王玉光将客人送往目的地的途中,转弯时将车上的乘客从车门里甩了出来。经医院诊断乘客头部骨折,王玉光承担了医药费。
“虽然当时是自己载客出的事故,但我认为三轮车也存在安全隐患,厂家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王玉光说,三轮车的车门在关闭时,并不是用门栓栓上的,而是用磁铁吸住的,十分不牢固。车子在转弯时,乘客在车里会因离心力的原因向车门靠过去,就容易造成乘客被甩出的情况。
记者联系了徐州淮海牌三轮车驻临沂代理商马经理,他承认三轮车车门存在着固定不牢的情况,但他表示,厂家卖出这么多三轮车,王玉光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王玉光遇到的情况,完全是因为个人操作造成的原因,厂家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彭海律师认为,关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三轮车出厂是否有合格证,其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二是王玉光是否有营运资格证。彭律师表示,王玉光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见到实物或相关的证据后,才能判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