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
依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5月1日起醉驾入刑正式开始实施,毫无疑问,这对遏制酒驾、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长期以来,由于深受源远流长的酒文化和社会风气影响,许多驾驶人面对酒杯无法抗拒,讲究“渴酒不喝醉,感情不到位”,以致“前脚喝完酒、后脚驾车走”几乎成为习惯。由此带来的危害自然是严重的,大量的马路人间悲剧层出不穷,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以7.3%的速度增长。可以说设立“危险驾驶罪”顺应了公众“平安出行”的诉求,民意所需,众望所归。
据媒体报道,“五一”期间,全国各地警方相继查获多名醉驾人员,当事人面临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但从报道的几则案例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让当事人感觉自己很“冤”:因现实条件所限,有关部门对醉驾入刑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以至于有些醉驾者直到落网才知道醉驾将面临刑事处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对酒驾、醉驾行为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要调动各方面的警力、警务资源,从查获、取证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打置法律和他人安危于不顾、顶风作案的酒驾者。另一方面,也要切实加大醉驾入刑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坚持长时期、大密度地进行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做好普法文章,让老百姓切实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认识到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当然,对千千万万的普通驾驶人而言,更要从自身作起,绷紧远离酒驾这根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红线,做一个文明驾驶、理性驾驶的模范。
笔者相信,量变决定质变,当醉驾入刑观念日益得到理解和普及,当刑罚力量与酒文化的作战胜果不断之后,酒后驾驶的行为必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