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赵松刚 通讯员 张广智)家住坊子区的袁先生开车到酒店参加朋友婚宴,婚宴结束后却发现车辆后备箱被撬开,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被盗。要求酒店赔偿,苦于缺失相关赔偿依据屡遭拒绝。4月28日,经过高新区消费者协会的调解,袁先生拿到了酒店3000元赔偿。
今年4月初,袁先生从家中开车到市区福寿东街的一家酒店,参加好朋友的婚宴,并把车停在酒店门口的免费停车场内。然而等婚宴结束后,袁先生到停车场内开车,却发现车的后备箱被人给撬开了,后备箱内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被人偷走。袁先生随即拨打110报警,并向酒店反映了情况。
办案民警赶到后,了解情况并调取了酒店的录像资料。但就在袁先生与酒店工作人员就赔偿问题协商时,却被酒店拒绝,并称一切等到破案后再说。袁先生感觉很是气愤,照这个说法,案子一天不破,酒店就不给赔偿了。连续两次遭到赔偿拒绝后,袁先生在4月底找到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查明情况后,分别与酒店负责人和袁先生进行协调。工作人员称,虽然酒店停车场是免费的,但袁先生在酒店就餐时,就已经与酒店产生服务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因此,酒店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袁先生的被盗物品,价值约在5000元以上。最终,酒店同意赔偿3000元,袁先生也同意这个赔偿款额。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在类似纠纷的赔偿款额方面,一直缺乏相关的依据。潍坊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停车场内发生的服务纠纷,却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发生矛盾时,只能通过协调的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