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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交警支队长孙良刚昨做客菏泽市长热线谈交通整治
“我劝驾驶员酒后莫开车”
  • 2011年05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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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上午,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孙良刚率队做客菏泽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本报见习记者 景佳 摄

    3日上午,菏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孙良刚率队做客菏泽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秩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就市民咨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孙良刚介绍,4月1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把机动车假牌、套牌、故意遮挡号牌、非机动和行人违章作为整治重点,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新法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这意味着,一次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将永远失去从事这一工作的机会。”孙良刚说,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能重新取得驾照。“我奉劝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酒后莫开车。”孙良刚说。

    据介绍,菏泽交警部门目前正在抓紧制作《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幼儿园儿童安全教育读本》和动漫光盘,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同时,在菏泽各县区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警部门还将继续抓好当前开展的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采取媒体曝光、通报单位等多种措施,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力争利用3个月时间,使菏泽城区交通秩序有大的好转。

    交警部门还将邀请交通设施管理方面的专家,对菏泽城区及各县区道路交通进行一次全面的实地调研、论证,对标志、标线、红绿灯配时、路口渠化等进行科学规划,减少事故。

    本报见习记者 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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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驾驶员酒后莫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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